为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近年来查处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山西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创民推进省属国企改革不力问题。
(资料图片)
2015年8月,山西省政府、省国资委明确部署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一系列工作,但时任太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创民均未认真贯彻落实,在太重集团所属43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工作中,有31家未能按照方案完成改革;在压缩太重集团管理层级改革中,太重集团有12家公司未按照要求压缩管理层级,甚至还违规新增3家5级子公司;在处置低效无能资产的“僵尸企业”工作中,太重集团成立了资产清算组,但未实际推进过该项工作,致使太重集团贻误改革良机。此外,王创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王创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孝义推进省级重点工程不力问题。
2019年,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山西太原飞机拆解基地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工程。2020年12月,航产集团启动建设山西太原飞机拆解基地项目配套工程太原机场飞行区西区滑行道工程。2021年3月和12月,山西省政府“13710”督办平台就西区滑行道工程推进工作向航产集团进行了两次督办,明确要求航产集团应当在1个月内推进完成相关工作。郝孝义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知西区滑行道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配套项目,但其工作懈怠,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有效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至2022年2月,西区滑行道工程仍未建设完成,严重影响山西太原飞机拆解基地项目的工程进度。此外,郝孝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郝孝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山西转型综改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董良对拨付企业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泄露土地挂牌底价问题。
2020年4月至12月,综改区辖区某企业通过其实际控制的3家企业,采取在珠海保税区“保税仓库货物”方式,从拱北等异地海关短期快进快出同一商品,单纯做大进出口业务数据,虚增进出口额75.32亿元。时任综改区管委会副主任董良,对综改区行政审批局报送的《政策兑现事项审核表》,未经认真审核,签批同意向前述3家企业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共计1744万元。2021年2月,董良作为综改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确定小组成员,在该小组研究确定唐槐园区110亩商住用地土地挂牌底价后,为使某公司取得该块土地,将底价泄露给该公司负责人,致使该公司以接近底价的价格购得上述地块。此外,董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董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原阳煤集团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周立国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损失问题。
2014年5月,周立国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由国泰新华公司借款1亿元给湖南某公司,该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股份作为质押。借款合同到期后,周立国在未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也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安排解除质押。导致1亿元借款本金及4229余万元利息至今未收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外,周立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周立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新征在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工作中违规用权、玩忽职守问题。
2011年至2018年,王新征在担任运城市人防办主任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101个工程项目的易地建设费不能依法征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7亿余元。在落实《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有关规定中,违规降低15个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此外,王新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王新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标签: